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二十一文明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度重庆市监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完整版】

2023年度重庆市监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9-18 12:09: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重庆市监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重庆市监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完整版】

  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一)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因为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三)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且未收到任何异议的,企业应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规范企业简...

全文已隐藏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重庆市监局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 重庆市 简易 改革试点

版权所有:二十一文明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二十一文明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二十一文明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京ICP备10026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