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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委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18 08:27: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省委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省委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一、切实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加强组织保障和激励引导,着力培养一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20**年至2021年,全市三年内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万人次以上;
到2021年末,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左右。

  二、鼓励公办院校开展社会培训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社发〔20**〕242号)规定,积极鼓励公办院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开展横向合作,相关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经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参与人员可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组织开展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国内外培训。

  四、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40号)精神,创新校企共同育人模式,按照'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要求,把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简称职工学徒)、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实习学生(简称学生学徒)纳入学徒范围。职工学徒补贴金额一般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学生学徒补贴金额一般可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五、明确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录清单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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