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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稻草人》有感:对法律重新理解

时间:2023-10-08 08:00:1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法律稻草人》有感:对法律重新理解,供大家参考。

读《法律稻草人》有感:对法律重新理解

编者按:《法律稻草人》一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创作的小书,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读完此书后的理解吧!

近日,拜读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的《法律稻草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这是由张建伟教授撰写的一部50余篇小短文的文集。比起长篇大论我更喜欢阅读短文,更喜欢在较短的文章中抓住重点,因此深深爱上了这本以随笔的形式展开的小书。

这本小书主要讲述的是我国目前的法治状况,正是法律稻草人社会的状态,自己制定法律又自己去破坏它的这样一种怪现象。全文从司法公信力缺失的法律现象到中国的法律教育、法律学术的反思,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制意识的培养不应仅仅停留在法学教育上,在立法时应有广大人民的广泛参与,执法者应严格按照执法的程序办事。群众的维权意识的培养是现代法治应该关注的重点,司法如果没有了权威,人民群众没有了基本的法律维权意识,法律就会成为一具稻草人。基于此,我不得不对我国目前的法治现状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整本小书一共分为八卷,其中前四卷是冷篇,而后四篇是热篇。张建伟教授从现实的法律状况出发将法律比喻为稻草人极为恰当,也正因此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深深引入其中。他在书中提及:近年来常常想起稻草人,不是爱起春种秋收的老圃生涯,也不是赋归去来辞的心情驱使,而是闲极生异想,觉得在不尊重法律的社会,法律只能吓鸟,不正像个稻草人。这个鲜活的比喻正切中了现实的要害。关于民众对于法律的无知,他向鲁迅先生一样大声疾呼现代法治的精神在于自由,期望有现代法治,须先有现代意识的人。当一般民众睡眼朦胧,不知现代法治的真谛以及与申韩式的区别,指望法治能够实现于朝夕之间,指望自由能苟全于强权之下,无异于痴人说梦。

记忆犹新的是在卷一中教授站在坏人的立场,分别列举了黄二郎和夏洛克的例子,用以说明坏人说出的话,并非全无道理,要分辨出坏人说的话,哪些有理,哪些无理,要祛除偏见的道理。如对于黄二郎的话需要有足够好的辨别力,对于夏洛克的话要有一定的文明素养。对待坏人说的话,不应用偏见的树叶遮挡了是非判断,应当耐心、细心地倾听和分析,不应让沸腾的蠢血搅乱了理性,这是司法者的客观义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身为一名法律人始终应秉承的理念,切不可让主观判断蒙蔽了自己发现真相的双眼。卷一中更别具一格的是作者站在窦娥的角度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对于部分学者称窦娥不冤的观点进行了评价。此外,教授还提到中西钉子户最大的不同在于双方的豪言壮语不同,正是双方不同的豪言壮语凸显出中西法治差异之所在。德国磨坊主的豪语为:你敢拆我的磨坊,我到法院告你!而中国拆迁户的宣言则为:你敢拆我的房子,我用煤气罐炸你!这样精辟的总结一语道破中西法治的巨大差异。另外文中描述的基督山伯爵的复仇方式也即复仇靠的是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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