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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策划方案(修订)【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18 14:3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策划方案(修订)【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策划方案(修订)【精选推荐】

  一、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规上企业及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的规下企业,除采矿业、电力、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外。

  二、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

  三、计算办法

  (一)指标权重设置(100分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5%、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占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占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占10%、全员劳动生产率占10%。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70%、单位电耗税收占30%。

  (二)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20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为100万元,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为2万元/吨标准煤,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单位电耗税收为评价年度全市参评规下企业的平均值。

  (三)得分计算。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

  修正系数标准如下:

  (1)上年度销售收入20亿元(含)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含)-20亿元、销售收入5亿元(含)-10亿元、销售收入3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亩均税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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