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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8 13:36: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市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责任分工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我市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由辖区乡镇市监所负责实施,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市局负责指导开展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零售药店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开展零售环节检查。一是药品购销渠道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参与非法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行为以及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等行为。二是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以及是否在岗执业等情况。三是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行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疫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等行为。四是'四类“药品销售监测情况检查。根据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检查零售药品落实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情况,重点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四类“药品是否按要求采取实名登记和分类汇总报告等开展零售定点监测工作。五是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持药品网络销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销售特殊药品、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等国家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无处方或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销售处方药,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

  (二)药品使用单位

  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使用环节检查。一是使用药品来源渠道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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