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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9-18 11:3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一、总体要求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
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
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
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
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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