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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委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策划方案

时间:2023-09-18 10:4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省委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省委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策划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应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更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大学生敢闯会创的能力。

  二、项目管理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类。

  鼓励各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团队参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开展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鼓励各高校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有关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三、立项报送

  2021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含已规范验收的独立学院)计划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般项目2505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50项,以各校20**年的立项数量为基数,结合学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科技竞赛等工作成效等因素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列入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考核,请各参与高校安排经费予以支持。

  请各参与高校登录网络平台完成省级及以上项目填报(平台操作指南见通知公告栏),并报送立项相关材料(附件3、4)。

  四、检查评估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法》,按照自主检查、客观呈现、信息公开的原则,请各参与高校做好20**年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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