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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教育厅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17 15:18: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省教育厅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省教育厅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方案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六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3.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第六期'333工程“同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但需参加申报。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第五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未参加期满考核的,不得申报第六期'333工程“。

  4.本次选拔实行归口申报,我省其他厅局所属高校、市属高校分别向主管厅局、各市人才工作部门申报。

  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省人才办有关通知执行。

  二、举荐和推荐指标

  第六期全省拟分别选拔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48名左右、480名左右和48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0%;
第二层次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20%左右,其中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10%左右;
第三层次35周岁以下比例不低于30%。省人才办分配给高校的名额,第一、二、三层次分别为38名、268名和860名,分为高校举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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