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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时间:2023-08-22 16:3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药店财务管理制度

  医保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一、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 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药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 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店长具体负责药店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二、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做到:

  1、规定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严禁冒名配药,发现伪造或冒用 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 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 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3、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 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配售,非 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5、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超范围刷卡,不得为持卡 人员兑换现金。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6、规范店员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 确。

  三、处罚:

  1、 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小票、退货单等(店长罚款 100 元,当班营业员 50 元) 2、超范围刷卡的,一旦发现立即重处(第一次:店长罚款 500 元,营业员 300 元,收营员 200 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开除) 3、刷卡区与非刷卡区商品未分开摆放,或标示不清不正确的(店长罚款 100 元、营业员 50 元) 4、发现违规为顾客刷卡提取现金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

  

篇二:药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 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 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 GSP 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 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 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 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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