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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材料用典】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完整)

时间:2023-09-12 12:29:09 党建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材料用典】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完整),供大家参考。

【写材料用典】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完整)

【例文】“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坚持慎思、慎微、慎初、慎独,养成了规矩意识,即使抽走那块规矩的“玻璃”,每天也会自由地生活、快乐地工作,臻于“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境,也必能干成事。(人民日报《“规矩意识”提升治理能力》)

【典故】出自战国墨子《墨子·法仪》,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2)。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3),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释义】意思是,天下成大事业的人, 不可以没有一套法律制度。没有法律制度而能成功的是没有的。

【赏析】“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历史早就证明,良法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民生之本。一般讲,改革之法,多系良法。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就提倡良法,他在中学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一文中,就大力赞扬中国历史的改革者,说:“商鞅之法者,良法也。”今天的法律、纪律和规矩都是深入探讨、反复试错、多次检验形成的治理良策,堪称省心、省力的真正捷径,它们背后是不依主观愿望左右的必然性法则。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法律是我们一切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也是领导干部政治标准和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当前,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法律作为一种行动自觉,将法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带头学法、用法,也要带头守法。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严格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决不超越法律范围,不违纪不违法,不以权谋私,不越雷池一步。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一个老老实实、勤政务实的人民公仆。

【用法】主要适用于作风建设类、党校开班类讲话,侧重强调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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